接待工作准则

2017-11-01

接待工作准则

本辅导中心的任务是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电话、问询的心理咨询服务,工作中遵守以下准则:

1、以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开展接待工作,严格遵守值班要求。

2、明确接待中的职业角色是心理咨询员,尽可能防止由于角色冲突带来的混乱,影响咨询效果。

3、接待中注重与当事人建立关系,让尊重、真诚、同感等基本的咨询要素体现在接待中。

4、接待过程中充分注意倾听和探讨,注意当事人声音中的非言语信息,平等、接纳、好奇地和当事人探讨他们的问题,避免主观臆断。

5、尊重当事人的自我抉择权,在需要提建议时,应和当事人共同商量, 而不是以唯一正确答案的形式出现, 避免生硬说教。

6、保持敏锐的自我觉察,对自己个人的情绪、理念、成长经验等保持敏感,防止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
7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,不得公开当事人的个人资料,更不得以其作为谈笑资料,不得私自带出或随意引用电话记录资料。

8、对需要紧急危机干预的当事人,须及时采取措施,通知当日在班的心理危机救助员。

9、维护咨询员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纯洁性,不得利用接待工作与当事人建立非工作性关系,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物。

10 、积极参加援助中心组织的培训、交流等活动,自觉接受督导,不断提升专业技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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